4月11日,证监会、国资委、全国工商联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支持上市公司健康发展的通知》,鼓励和支持社保、养老金、信托、保险和理财机构将更多资金配置于权益类资产。鼓励大股东、董监高长期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在公司股票出现大幅下跌时积极通过增持股票的方式稳定股价。
市场人士认为,此次三部门联合发布的通知,与近期一系列稳定资本市场举措一脉相承,有助于进一步稳定企业和投资者等市场参与者的预期,提振各方信心,维护市场稳定。
稳定企业预期
通知从“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稳定企业预期”“增进价值回归,稳定投资者预期”和“各部门积极履职,共同促进市场稳定”三个方面作出具体安排。其中,着眼于稳定企业预期,提出四项具体举措。
通知明确,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不设置任何附加条件和隐形门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支持民营企业依法上市融资、并购重组,完善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机制,激发民营企业的活力和创造力,充分发挥民营上市公司在稳定增长、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方面的重要作用。
坚持“房住不炒”,依法依规支持上市房企积极向新发展模式转型,加强自身风险管理,密切关注市场形势和行业变化,严格防范、妥善化解各类风险,促进房地产行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落实好疫情影响严重地区企业、疫情防控领域企业通过资本市场融资、并购重组等支持性政策安排。免除上市公司2022年上市初费和年费、网络投票服务费等费用,减轻企业负担。
完善有利于长期机构投资者参与资本市场的制度机制,鼓励和支持社保、养老金、信托、保险和理财机构将更多资金配置于权益类资产,增加资本市场投资,特别是优质上市公司的股票投资。
稳定投资者预期
围绕增进价值回归,稳定投资者预期,通知从鼓励回购、鼓励增持、支持分红、鼓励加强沟通、防范股票质押风险五方面提出政策措施。
鼓励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计划。支持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为稳定股价进行回购。依法支持上市公司通过发行优先股、债券等渠道筹集资金实施股份回购。鼓励大股东、董监高长期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在公司股票出现大幅下跌时积极通过增持股票的方式稳定股价。审慎制定减持计划,严格遵守关于减持的披露、数量、价格、时间要求,规范、有序减持。支持上市公司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盈利水平,增加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的比重,与投资者分享发展红利,增强广大投资者的获得感。
鼓励上市公司积极召开年报业绩说明会,充分利用数字化手段创新交流方式,直观展示公司经营及业绩情况,提升互动效果,增进投资者对企业价值及经营理念的认同感。引导上市公司积极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通过媒体采访、网站新闻稿、官方公众号等渠道对外主动发声,正面回应市场热点和投资者关切,提振投资者信心。
稳定政策预期
通知提出,各部门积极履职,共同促进市场稳定。专家表示,多部门联合发布通知,有助于稳定政策预期,更体现了合力维护资本市场稳定的态度。
通知明确,证监会及派出机构坚持监管与服务并举,密切跟踪上市公司情况,加强与地方政府及有关方面的沟通协调,及时了解疫情对上市公司经营和市场运行的影响,在依法合规做好监管工作的同时,提高对上市公司的服务供给质量。证券交易所建立公开、透明、规范的上市公司服务机制,持续提升监管服务效能。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履行自律规范职责,积极引导上市公司稳定预期。
国资委按照便利企业的原则,对于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现金分红给予积极指导支持,引导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成为推动资本市场稳定发展的表率。上市公司的国有股东要做积极的、负责任的股东,积极增持价值低估的上市公司股票,支持上市公司实施股份回购、现金分红。
各级工商联充分发挥引导服务民营上市公司的作用,加强对民营上市公司的调研培训,引导民营上市公司坚持依法合规经营,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及时反映企业诉求,强化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共同推动优化政策环境,促进民营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
据新华社
关键词: 市场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