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文集团与网文作家因新合同引发的争议仍在发酵。继5月5日部分作者自发组织“断更节”抗议活动后,5月6日阅文集团举行“恳谈会”与作者进行对话,并在当日晚间向外界发声承认部分合同条款存在历史遗留的“不合理之处”,同时表示会在1个月内公布新合同。
此后资本市场情绪有所缓解,阅文股价三天回涨13%。但新公告并没有解决所有的问题,有作者表示目前处于观望态度,待看到新合同后再说;也有作者并不认可,因为阅文没有具体提到更改哪些合同细节。
究竟合同中的哪些细节引起作者们的“轩然大波”?阅文的行为是否违反《著作权法》?时间财经多方采访试图还原事件全貌。
霸王条款?
刚刚大学毕业的婉月(化名)是一名阅文集团旗下女频云起书院的业余作家。她告诉时间财经,自己从2015年起与阅文签约,到现在总共写了4部书,加起来300万字左右,目前每个月收入1000多元。
婉月说自己是在今年4月发现阅文再次修改了合同。“在我们私下的作家群,一个朋友四月份签了阅文的合同。她发现合同里面多了‘聘请’的字眼,而我一月份签的合同没有这条。”
阅文集团的相关争议发酵后,婉月检查了自己新签的合同,并咨询了一名了解出版行业的朋友。婉月提出了部分质疑,包括合同中阅文可以单方面要求修改自己的作品、强制自己将新作交给阅文的“优先权”条款、以及过于苛刻的著作权财产权条款等。
时间财经从多个渠道获得的阅文集团《文学作品独家授权合同》显示(以下简称“合同”),第九条“违约责任”的第4款规定,如作者在协议作品创作过程中,不符合大纲约定、网站要求、市场需求等,阅文可以要求作者修改。如果作者拒绝或三次修改后仍不符合阅文要求,阅文可以选择终止协议或委托第三方进行修改。
婉月认为这条规定赋予阅文“随便修改自己作品”的权利,质疑是否涉嫌违反《著作权法》中保护作者人身权,即《著作权法》第十条规定的属于人身权范围内的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
对此,阅文集团引用清华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法研究中心主任崔国斌的观点回复时间财经称,如果合同中双方约定可以请第三方续写,这涉及到前后两位作者的著作权。续写如果说明原作和续写部分界限,表明原作作者身份,一般并不侵害作者人身权。前面续写的内容尊重原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作品的完整权,后面续写的作者也享有在续写部分署名,防止别人歪曲篡改续写部分等人身权。
北京京安律师事务所张越律师告诉时间财经:“从法律上来看是具有一定合理性的。参考出版社对出版物内容的审核,作者将作品给出版社后,出版社的责编、编辑也会对作品内容进行审核,如果有问题同样会要求作者修改。关于续写的问题,著作权法的规定是著作权人包括作者、其他依照著作权法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续写人当然的享有对续写部分的著作权,关于使用原作品部分元素的问题,通过续写的授权,阅文是可以使用原作品元素进行续写的。”
另一个疑问是,阅文与作者的合同究竟是一般的“出版协议”还是“委托创作合同”?根据公开资料,委托创作是指委托人向作者支付约定的创作报酬,由作者按照委托人的意志及具体要求而创作的作品,影视公司委托剧本作家基于某一IP改编创作影视剧本就是典型的“委托创作。
阅文在回复中引用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知识产权法教研室主任杜颖分析观点,后者称:“根据平台与作者之间不同的签约形式,我们能想到的关系有:授权许可使用合同关系、委托创作作品的合同关系、著作权转让合同关系以及可能存在的劳动合同关系。”
“从我们能看到公开的这份合同内容来看,条款里有平台对作品从创作提纲到内容质量的控制,这种控制权是一般授权许可合同里面不存在的。我觉得更有委托创作的成分。但被授权的平台利用作品有时间规定、特定的财产权项约定、还有后期收益分成的约定,从这个角度来讲,更像是一份授权许可使用合同。但合同本身并不限制作者和其他平台签约,至少长篇作品作者可以与其他主体合作,从这个角度说,这份合同肯定不是典型的劳动合同关系。我认为,这是一个以授权许可使用的关系为主的,兼带了其他法律关系权利义务内容的一种合同关系,但肯定不是典型的劳动合同。”
婉月认为第二个不合理的地方,是与阅文的签约不像是“签作品”,而像是签“卖身契”。根据《合同》中的第二条“协议标的”中的第4款和第5款,作者与阅文协议中约定的“创作期间”内(从签约开始到协议内所有作品保质保量完成之日),作者除协议作品以外的其他文学作品(包括中篇小说、短篇小说、剧本、三维、社评、诗歌等),都按照和协议签约作品一样的范围和期限将著作权转让给阅文集团。
此外,根据《合同》第10条的“优先权”条款。阅文集团有权优先签约作者完成协议内作品后一年内开始创作的“新作”,以及创作完成“协议作品”后不限时间的第一部新作。作者需要书面通知阅文,直到书面通知30天后阅文未签约则视为放弃这项权利,作者才可以与其他平台签约,否则就视为违约并将新书所有收入赔偿给阅文,而阅文的责任只是在行使“优先权时应当保障作者的合法权益,并积极为作者创造收益。”
对此,阅文集团引用北京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薛军的观点回复时间财经称:“有人试图用‘劳动合同说’来界定网络平台与作者的关系,这种理解是不准确的。作者和平台是一种共生的关系,应该追求一种共赢的模式,以及从长远来看要解决好怎么建构一种合作共赢的关系。”
而对于“优先权”条款是否属于制式合同中的霸王条款,阅文集团引用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知识产权法教研室主任杜颖的观点回复称:“《著作权法》自然涉及到市场利益分配,但更多只是规定了著作权人有什么权利,在权利授权或者转让时采取什么样的条款处分著作权人的权利,没有那么多强行性规定。这个决定权交给了市场,通过市场博弈形成双赢或者多赢的效果。”
年报显示,截止2019年底阅文平台共有810万名签约作家。对于以婉月为代表的绝大多数处于平台腰部和之下的普通作家来说,除了签下的《合同》是否存在“霸王条款”,更想知道免费阅读的兴起和改革中的阅文集团会不会损害作家的利益,尤其是辛苦创作的作品的财产权已经全部移交给后者的情况下。
财产权纠纷
婉月告诉时间财经:“阅文集团这边的作家收入一直都很模糊、不透明。因为现在免费阅读的兴起,我们担心阅文会把所谓的广告收入更多的倾向给大神作家,普通作家收入会更低,而且版权其实一直都是在阅文手中。”
来自:视觉中国
根据阅文与作者的《合同》中的第三条“授权内容及期限”,作者将协议作品在全球范围内的著作权财产权毫无保留地授权给阅文集团,包括作品的电子版权、互动作品开发权、翻译权、音视频游戏改编权、图书出版权、同人作品改编权、周边开发权、商品开发权等。
根据合同约定,上述授权均是“独家授权”,授权期限是自协议达成日至财产权保护期满之日为日,也就是作者本人死后的50年。转授权的权利同样归阅文所有,并且任何再开发的行为不需要经过作者本人的许可。
作者的收入主要来源于其作品上述财产权产生的收益。根据《合同》,作者可以从用户单章订阅、其他电子销售、互动体验作品、翻译作品、音频改编作品、图书出版等活动中,取得扣除成本后取得的净收益的50%。对此,另一名作者林可(化名)向时间财经表达了担忧,他担心平台设定一个虚高的广告位推广费用,从而减少最后的净收益。
网文作者@死耐翼萨里奥曾先后发表《狩魔领主》、《黑权杖》、《龙骸》等网络小说,近日他在微博上发布视频,用自己从业9年的经历讲述作者的权利是如何一步步被平台侵蚀。2011年4月,他与纵横中文网签订了自己的第一份合同,当时规定授权期限为7年,之后他与阅文旗下的创世中文网签订了自己第二本书的合同,当时的期限已经变成20年。而事到如今,大多数平台的签约期限已经截止至财产权保护期满。
此外,另一个问题来自作品的改编权。《合同》第三条第6款规定作者将作品的游戏、影视、动画、漫画改编权授权给阅文集团,但改编的收益作者并不是全部有权分享。多份《合同》在第六条“乙方报酬”中涉及上述改编收益的描述有所不同,但都指出上述作品改编权产生的收益,除了阅文向第三方授予著作权产生授权费用净收益的50%外,阅文行使作者协议作品的音频作品以外的改编权(包括但不限于游戏、影视、动画、漫画、周边衍生品等),无需再向作者支付任何费用。
财报显示,2019年阅文集团总收入为83.47亿元,其中版权运营收入44.23亿元,占比超过50%,同比增长超过300%。在2018年10月收购新丽传媒全部股权之后,影视剧的制作和发行成为2019年阅文集团最重要的增长引擎之一。对于自制作品的收益分享,阅文集团回复称:“IP自制的收益我们会与作者分成,具体分成比例我们会根据与作家的具体协议确认。”
但部分作者对于作品完全交由阅文版权部门运作并不满意。婉月告诉时间财经,自己所在的作家群中的一名作者,去年年底有影视公司希望将她的作品改编成电视剧,却因为与阅文版权部门谈判失败而告吹。
根据《三联生活周刊》,《大唐明月》的作者蓝云舒称,2013年时曾被起点以45万元的价格将作品的改编权卖给一个中间人,最终分给蓝云舒18万,但影视公司却花近1300万元从中间人手上买走影视改编权。另一家动画公司曾希望将《大唐明月》动画化,也因为要通过上述中间人最终不了了之。
对于版权转让的价格是否符合市场定位,尤其在阅文关联方,即腾讯体系内部流转时如何保证作者的收益不会受损。阅文回复时间财经称:“具体定价,我们会根据版权市场情况与作品内容情况进行定价评估,评估后与作者进行具体协商决定。平台通过与作家沟通协商,进行版权运营,通过品牌包装、营销推广等,提升优质IP的溢价能力,更好的维护、争取作家权益。”而在6日的公告中,阅文则表示作为上市公司同时受外部审计和政府部门监督,从商业逻辑上讲也不会自毁长城。
微信阅读、米读等免费阅读对付费阅读市场冲击明显,加上近期管理层变动引起的不安感,阅文系作者开始提出更多著作权诉求。5月5日,有部分作者自发组织“55断更节”表达抗议。
阅文曾在5号的公告中表示“更新数据”并未有明显异常。婉月则告诉时间财经,她参加了断更节,其所在的一个小作家群体基本上都断更了。婉月称,自己的诉求只有两点:第一是让版权回归作者手里;第二是让稿费渠道透明化。
5月6日晚间,新任阅文集团CEO程武称:“对等是根本原则。我们也感谢很多作者对我们的信任,愿意把作品授权给我们进行推广和增值。也考虑到作家群体广大,具体到每个人的情况不同,未来我们会考虑提供多版本的合同选择,对授权权限分级,把选择权交给作家。”
阅文与作者之间的风波尚未结束,但资本市场的情绪已经有所缓解。4月28日,阅文宣布原管理团队吴文辉等5人“荣退”,并由腾讯集团副总裁程武接手后,阅文股价单日暴涨14%,但因与作者合同争议持续发酵,接下来两个交易日阅文股价分别下跌4.65%和8.18%,随着事态有所缓解,5月8日阅文股价收于37.5港元/股,目前总市值380亿港元,为3月以来的高点。(北京时间财经 欧阳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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